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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处罚通告

 各事业部、各职能部门:

   公司领导高度重视产业园及各驻外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已发布一系列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和通知:《关于产业园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皖易司办字[2009] 07号)、《关于产业园办公区全面禁烟的通知》(皖易司办字[2009] 08号)、《关于切实做好公司各办公区及宿舍区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的通知》(皖易司办字[2010] 13号)、

《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关于产业园办公区严禁使用电热水壶、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的通知》(2009年7月21日) 、《公司宿舍管理规定》、《关于产业园及各驻外办公区全面禁烟的通知》(皖易司办字[2015]09号)等安全管理相关的文件,强调安全管理工作是各级领导及员工的重中之重工作。根据以上规定,各办公区发生未门、窗、空调、饮水机、电脑、灯、投影仪,在办公区及其它禁烟区抽烟等违规安全情况,相关责任人每次处罚100元。情节严重的,视情况给予200-1000元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除进行处罚外,须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2017年5月26日,运维部杜渐、安徽技术中心测试部王昊昱同志在产业园吸烟后未将烟头熄灭即扔入垃圾筒,导致失火后产生大量烟雾。按照公司规定,给予杜渐、王昊昱同志各1000元的处罚。

请各位员工引以为戒,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涉及到每位员工切身安全,是各级负责人日常须常抓不懈的重中之重工作。请各区域安全负责人切实做好所负责区域的安全检查工作。请各位员工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离司前做好门、窗、空调、饮水机、电脑、灯、投影仪、打印机等关闭事宜,手机充电器使用完毕及时拔下,严禁在办公区及其它禁烟区吸烟或将未熄灭烟头扔进吸烟筒,严禁将外购的有安全隐患物品放在办公区过夜,检查所在区域是否还有人员留司,做好防火防盗检查后离岗。

特此通告。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

                                   安徽易商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者:报表报送   点击数:1172   发布时间:2017-05-31 00:00:00   更新时间:2017-05-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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